个人基本资料 1、护照 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有效期需至少半年(从申请的当天算起,离护照的失效时间至少要有半年以上);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 2、照片 2张 白或蓝底两寸(3.5cm×4.5cm)相片。 3、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4、户口本复印件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集体户口,请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5、日本入境申请书 (Word格式,PDF格式) 表格于2012年5月1日更新,请启用新表填写,以免延误受理时间。 6、亲属名单表 (亲属必须是不随行的在大陆境内的近亲亲属),填写一位亲属信息即可。 7、至少提供一张合照或者书信来往的原件(含信封) 邀请方资料 1、在日担保人需提供的资料(担保人须为在日本上班的人士、已领年金的退休人士、国费生) (1) 身元保证书原件,要盖保证人的私人章。(2)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原件或[课税证明书原件]或[确定申告书控] 原件(证明材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不可以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3)担保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住民票原件(担保人为日本籍)、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原件和外国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担保人为非日本籍) (4)在职证明书原件(或[会社登记簿滕本]正本,[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2、在日亲属需提供的资料 (1) 招聘理由书 原件,要盖邀请人的私章。(2) 滞在予定表原件 (3)在日亲属的身份证明资料(担保人与邀请人非同一人时需提供,所提供证明资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住民票原件(在日亲属为日本籍)、已入籍日本或已嫁到日本的邀请人需另提供《全部事项证明》原件、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和外国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在日亲属为非日本籍)(4) 三亲表 (去照顾小孩或看探望孕妇才需要此项)。 特殊人群 1、暂住人员 在所属领区内,户籍和居住上班的地点不属于同一个省份,都要提供居住证复印件,若刚申请未取到居住证原件的可以用居住证领取凭证的复印件代替(标有受理编号,盖有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的公章)。 2、办理探亲签证(访友除外) 中方申请人还需要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是指申请人与在日本境内亲属的关系公证)。 福建颁发的护照并且在福建生活居住的暂不受理。日本所有类别被拒签,都必须半年之后才可再申请。 日领通知,请收取日本探亲时候注意,担保人如果是非日籍的,留意担保人提供的在留卡,必须要3年的停留期才能 做担保人,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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